略過標頭
 

原稿方向

使用曝光玻璃時,請將面朝下放置原稿。使用ADF時,請將面朝上放置原稿。

如果不能將原稿置於可判讀的方向(例如,A4直式或81/2 × 11直式),請將原稿旋轉90度,然後置於無法判讀的方向。

將原稿放置在曝光玻璃上

原稿方向說明圖

將原稿放置在ADF中

原稿方向說明圖

請依原稿方向指定可判讀或無法判讀的方向。如果您沒有正確指定方向,有些功能的影印效果可能不如預期。

預設設定是無法判讀的方向。

使用雙面和合併等功能時,請務必正確指定原稿方向。

例如,下圖顯示,若選取了合併功能,該如何影印A4直式或81/2 × 11直式原稿:

原稿方向說明圖

1按一下[原稿]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一下[原稿的方向]

3選擇原稿方向,然後按兩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註

  • 建議您將此功能與自動縮小/放大功能搭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