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傳送儲存的檔案

本節說明如何傳送儲存的檔案。

儲存的檔案可用電子郵件、掃描至資料夾或網路傳送掃描器來傳送。

用電子郵件傳送儲存檔案有兩種方法。在[掃描器功能]下進行的設定,可決定使用哪種方法。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傳送設定

重要訊息

  • 視您的電子郵件應用程式而定,您接收到電子郵件訊息後,可能會出現網路釣魚警告。若要防止接收到指定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後出現網路釣魚警告,您必須將傳送者新增至您電子郵件應用程式的例外清單。關於如何進行此項操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您電子郵件應用程式的說明。

1按下[選擇儲存的檔案]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選擇要傳送的檔案。

您可選擇多個檔案。

選擇的檔案會依選擇的順序傳送。

如果您按下[佇列],只有您選擇的檔案會以將被傳送的順序來顯示。

關於依使用者或文件名稱搜尋已儲存文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依使用者名稱搜尋依檔案名稱搜尋

3按下[確定]

4按下[電子郵件][資料夾]索引標籤。

5必要時,請設定[傳送檔案種類/名稱]

6按下[開始]鍵。

註

  • 如果您選擇受密碼保護的儲存檔案,即會出現輸入密碼的畫面。若要選擇該檔案,請輸入正確的密碼,然後按下[確定]

  • 當已用電子郵件傳送URL時,接收者可按一下該URL查看儲存的檔案。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透過電子郵件傳送URL

  • 您可對電子郵件加密或附加簽名。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對電子郵件進行安全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