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原稿和影本影像的水平和垂直長度。
可以使用不同的水平和垂直縮小/放大比例來縮小或放大影本。
:水平長度
:垂直長度
指定原稿與影本的長度與寬度。
按下[縮小/放大]。
按下[偏倍倍率 mm]。
使用數字鍵輸入原稿的水平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影本的水平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原稿的垂直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影本的垂直尺寸,然後按下[]。
按兩下[確定]。
縮小/放大比例介於25與400%。
您可以1 mm為單位,輸入原稿水平與垂直長度。原稿的水平長度可為1到9,999 mm;原稿的垂直長度可為1到999 mm。您亦可以1 mm為單位,輸入影本水平與垂直長度。影本的水平與垂直長度可為1到999 mm。
若計算出來的縮小/放大比例低於縮小/放大比例下限,則計算出來的縮小/放大比例會自動調整至比例下限。若縮小/放大比例超過上限,機器會調整為比例上限。若發生此情況,使用某些倍率時,影像可能影印不完全,或影本可能會顯示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