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印出儲存在本機記憶體中的已接收傳真。
如果本機的電源關閉一段時間(例如,關閉電源開關時,或是停電時),儲存在記憶體中的所有文件將遺失。如果傳真接收指示燈亮起或閃爍,請務必印出儲存的文件,再關閉電源(例如,移動本機)。
傳真接收指示燈亮起時,代表有傳真儲存在本機的記憶體。請依照以下步驟列印傳真。
按下[傳真]鍵。
按下[RX File]。
按下[][]鍵選擇[On],然後按下[OK]鍵。
本機會印出儲存的傳真,並從記憶體中刪除。
按下[跳出]鍵,可以返回選單樹狀結構的上一層。
在這裡選擇[On]會啟用傳真功能設定下的[Print Received File]。如果您不想要自動印出後續傳真,請將設定恢復至[Off]。
如果安裝了紙匣2,可以在傳真功能設定下的[Select Paper Tray]中選擇要從哪一個紙匣中送紙。如果要在這個設定中將本機設定成自動在紙匣1與2之間切換,可以在系統設定下的[Paper Tray Priority]中指定本機要優先使用的紙匣。
如果傳真接收指示燈在閃爍,代表本機的記憶體有已接收的傳真,但是因為紙匣沒紙或夾紙等機器錯誤,不能印出。列印工作會在問題解決後儘快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