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用網路傳送掃描器傳送掃描檔案的基本程序。
您必須事先使用安裝在傳送伺服器上的ScanRouter傳送軟體登記目的地和傳送者。
確認沒有留下以前的設定。
如果留有以前的設定,請按[總清除]鍵。
如果出現電子郵件畫面或掃描至資料夾畫面,請切換至網路傳送掃描器畫面。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切換至網路傳送掃描器畫面」。
放置原稿。
若有需要,按下[掃描設定],指定如解析度和掃描尺寸等掃描器設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各種掃描設定」。
若有需要,請指定掃描濃度。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調整影像濃度」。
若有需要,按下[送稿種類],指定如原稿方向等設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送稿種類的設定」。
指定目的地。
您可指定多個目的地。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傳送目的地」。
若有需要,按下[主旨],指定電子郵件主旨。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輸入經傳送伺服器傳送的電子郵件的主旨」。
如有需要,按下[傳送者名稱],以指定傳送者。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傳送者」。
按下[開始]鍵。
按下網路傳送掃描器畫面上的[手動輸入],您可經由傳送伺服器的網路,用電子郵件傳送檔案。關於直接輸入電子郵件地址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手動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已選擇一個以上目的地,請按目的地欄位旁邊的[]或[]捲動目的地。
若要取消所選目的地,請先顯示目的地欄位中的目的地,再按下[清除/停止]鍵。再按一次選擇的目的地,即可取消從通訊錄選擇的目的地。
經由傳送伺服器傳送電子郵件時,您可使用訊息處理通知功能。即會傳送一份電子郵件至步驟9中選擇的傳送者,通知他們接收者已閱畢電子郵件。若要指定設定,請按下[接收通知]。
若要啟用回條功能,務必使用ScanRouter傳送軟體指定SMTP電子郵件傳送設定。關於指定這項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ScanRouter傳送軟體手冊。但請注意,如果目的地使用的電子郵件軟體不支援訊息處理通知(MDN),則可能無法傳送已開啟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通知。
請事先用ScanRouter傳送軟體登記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在按[開始]鍵之前,按下了[檢查模式],初始掃描器畫面將切換至檢查模式畫面。您可用檢查模式畫面檢查設定,例如,目的地。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檢查模式」。
如果您按下[預覽],並在反白顯示[預覽]時開始掃描,則會出現預覽畫面。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預覽」。
若要取消掃描,請按下[清除/停止]鍵。
您還可儲存掃描檔案並同時傳送。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同時儲存和傳送」。
傳送掃描檔案後,將會自動清除目的地、傳送者和主旨欄位。如果想保留這些欄位中的資訊,請洽您的當地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