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圖說明將掃描檔案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
本機支援FAT16或FAT32格式的USB快閃記憶體與SD卡。其他形式的卸除式記憶裝置則與本機不相容。
可以使用儲存容量高達2GB的SD卡。
請確定卸除式記憶體裝置的格式為FAT16或FAT32。
如果USB快閃記憶體有密碼保護或其他安全功能,則可能會造成儲存失敗。
請勿將選購的媒體插槽連接到其他機器。
只能將USB快閃記憶體連接到USB插槽中,不能連接其他形式的USB裝置。
正在寫入資料時,請勿移除媒體。若這樣做,會造成資料毀損。
正在寫入資料時,請勿關閉機器的主電源開關。若這樣做,會造成資料毀損。
如果正在寫入資料時,不小心關閉機器的主電源,在重新開啟機器電源時,必須檢查媒體上的資料是否有毀損。
直接列印功能可支援USB快閃記憶體裝置和SD卡。然而,無法使用某些類型的USB快閃記憶體裝置和SD卡。關於詳細資訊,請洽您的業務代表或服務代表。
視裝置的規格而定,將檔案儲存到USB快閃記憶體裝置或SD卡上所需的時間將有所不同。
本機
如果已安裝選購的媒體插槽,本機可將掃描檔案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
卸除式記憶裝置
掃描檔案會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
用戶端電腦
在用戶端電腦上使用應用程式,可列印或檢視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的掃描檔案。
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的檔案不會出現在儲存檔案的清單中。
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的檔案,可以使用本機的控制面板列印。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印表機參考手冊中的「從外接式記憶體裝置列印檔案」。
儲存在卸除式記憶裝置上的檔案,無法使用本機的控制面板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