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搜尋本機通訊錄以選擇傳送者

本節說明如何搜尋本機通訊錄選擇傳送者。

1按下[傳送者名稱]

操作面板畫面

2按下[搜尋]

3若要按使用者名稱搜尋,請按下[名稱]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按下[電子郵件地址]

出現觸控鍵盤。

您還可組合[名稱][電子郵件地址]來進行搜尋。

4輸入要搜尋的傳送者名稱的開頭。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輸入地址的開頭。

5[確定]

6如有需要,請按下[進階搜尋]指定詳細的搜尋準則,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進階搜尋],您可用如[名稱][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準則搜尋。

您可指定如[起始字][結束字]等搜尋準則。您可用多項準則更精確地搜尋。

操作面板畫面

說明畫面為範例。畫面上實際出現的項目可能會有所不同。

7按下[開始搜尋]

顯示符合搜尋準則的目的地。

8選擇傳送者。

9連按兩下[確定]

註

  • [進階搜尋]中出現的搜尋準則,例如,[名稱][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資料夾名稱],登記於本機的通訊錄中。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參考手冊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 按下[詳細資料],您可查看所選傳送者的詳細資料。

  • 按下[進階搜尋],將出現以下準則:

    • [起始字]:以輸入字元起始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

    • [結束字]:以輸入字元結束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C」。

    • [完全相符]:對應到輸入字元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BC」。

    • [包括的字]:輸入名稱的某一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B」或「C」。

    • [不包括的字]:輸入不同於名稱的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則輸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