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搜尋本機通訊錄選擇傳送者。
按下[傳送者名稱]。
按下[搜尋]。
若要按使用者名稱搜尋,請按下[名稱]。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按下[電子郵件地址]。
出現觸控鍵盤。
您還可組合[名稱]和[電子郵件地址]來進行搜尋。
輸入要搜尋的傳送者名稱的開頭。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輸入地址的開頭。
按[確定]。
如有需要,請按下[進階搜尋]指定詳細的搜尋準則,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進階搜尋],您可用如[名稱]、 [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準則搜尋。
您可指定如[起始字]或[結束字]等搜尋準則。您可用多項準則更精確地搜尋。
說明畫面為範例。畫面上實際出現的項目可能會有所不同。
按下[開始搜尋]。
顯示符合搜尋準則的目的地。
選擇傳送者。
連按兩下[確定]。
[進階搜尋]中出現的搜尋準則,例如,[名稱]、[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登記於本機的通訊錄中。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參考手冊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按下[詳細資料],您可查看所選傳送者的詳細資料。
按下[進階搜尋],將出現以下準則:
[起始字]:以輸入字元起始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
[結束字]:以輸入字元結束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C」。
[完全相符]:對應到輸入字元的名稱被鎖定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BC」。
[包括的字]:輸入名稱的某一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請輸入「A」、「B」或「C」。
[不包括的字]:輸入不同於名稱的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則輸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