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防止廣播錯誤,您可以設定機器強制使用者在新增另一個目的地前,按下[新增]。
如果想要啟用這項功能,請在傳真功能選單中啟用使用者參數(參數17、位元2)。關於參數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
使用這項功能時,在下列情況中將會顯示訊息,請您按下[新增]。若出現下列情況,請在新增另一個目的地前,按[新增]:
在按下[新增]前,您試著使用目的地鍵新增另一個目的地。
已指定一個以上目的地時,您在按下[新增]前,先按了[登記編號]或[最近的]。
另外,如果您試著在搜尋目的地畫面中新增另一個目的地,將會顯示“您確定要新增一個目的地嗎? ”訊息。按下[是],新增另一個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