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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已收到的文件

本机可将收到的文件转发至本机中编入的其他目的地。

转发已收到的文件插图

重要信息

  • 要使用此功能,请预先指定转发目的地。可以在传真机特性菜单中的转发下指定转发。请参见“转发”。

注

  • 可将传真目的地、IP-传真目的地、因特网传真目的地、电子邮件目的地或文件夹目的地设置为转发目的地。

  • 如果接收者是一个因特网传真/电子邮件目的地,则可以加密电子邮件并加上数字签名转发。使用传真机特性菜单上的“转发”和Web Image Monitor指定是否应用加密和数字签名。请参见“转发”。

  • 如果希望机器将收到的文件根据发送者转发至特定目的地,请在传真机特性的编入特定发送者下为每个发送者指定转发目的地。来自其他发送者的文件将转发至为此功能指定的默认转发目的地。有关编入特定发送者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区别对待特定发送者”。

  • 如果将文件夹编入为所有发送者或特定发送者所发送文件的转发目的地,则您可以设置是否向指定电子邮件地址传送文件夹转送结果报告。

  • 有关组中可注册的最大目的地数,请参见“最大值”。

  • 设置“传真机特性”的“接收文件设置”后,可以使用传真机特性菜单中的用户参数(开关11,位6)来指定是否要打印或保存转发的文件。

  • 传真机特性菜单中提供有一项用户参数设置(开关:32,位:0),可用于为所发送文件选择备选目的地的优先顺序。此参数已设置时,对于指定的传送类型而言,如果指定的接收者是组目的地,其中包含未注册的地址,则文件将传递至备选目的地。

  • 通过传真机特性菜单中的用户参数(开关:37,位:4),可以在发送到文件夹的文件名中加入发送者的名称。

  • 如果接收者的操作系统不接受在文件名中使用某些字符,则可能会导致出现文件名错乱和数据丢失。要防止此问题发生,请使用用户参数(开关:37,位:5)将文件名限制为仅纯文本字符。

  • 如果将文件名限制为仅纯文本字符后错误仍旧发生,请禁用在转发到文件夹的文件文件名中显示发送者的名称。

  • 有关参数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参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