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的基本程序。
確認沒有留下以前的設定。
如果留有以前的設定,請按[總清除]鍵。
如果出現網路傳送掃描器畫面或掃描至資料夾畫面,請切換至電子郵件畫面。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切換至電子郵件畫面」。
放置原稿。
若有需要,按下[掃描設定],指定如解析度和掃描尺寸等掃描器設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各種掃描設定」。
若有需要,請指定掃描濃度。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調整影像濃度」。
若有需要,按下[送稿種類],指定如原稿方向等設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送稿種類的設定」。
若有需要,按下[傳送檔案種類/名稱],指定如檔案格式和檔案名稱等設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檔案種類和檔案名稱」。
指定目的地。
您可指定多個目的地。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
若有需要,按下[文字]輸入電子郵件訊息。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輸入電子郵件訊息」。
若有需要,按下[主旨],指定電子郵件主旨。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輸入電子郵件主旨」。
若要指定電子郵件傳送者,按下[傳送者名稱]。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電子郵件傳送者」。
若有需要,按下[安全]指定[加密]或[簽名]。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電子郵件的安全設定」。
若要使用訊息處理通知,請按下[接收通知]。
若選擇[接收通知],則當電子郵件接收者打開電子郵件時,選擇的電子郵件傳送者將接收到電子郵件通知。
按下[開始]鍵。
如果您選擇兩個或更多目的地,透過按下目的地欄位旁邊的[] 或 []可逐個顯示目的地。
若要取消選擇的目的地,請按下[]或[],在目的地欄位中顯示目的地,然後按[清除/停止]鍵。再按一次選擇的目的地,即可取消從目的地清單選擇的目的地。
在[系統設定]中,您可將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指定為預設傳送者名稱。這可讓您不輸入任何[傳送者名稱],即可傳送電子郵件。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參考手冊中的「檔案傳送」。
視安全設定而定,登入的使用者可能被指定為[傳送者名稱]。
若要使用訊息處理通知,請以使用者身分登入本機並指定傳送者。但請注意,若收件者的電子郵件軟體不支援訊息處理通知,[接收通知],通知電子郵件可能無法傳送。
如果您在按[開始]鍵之前,按下了[檢查模式],初始掃描器畫面將切換至檢查模式畫面。您可用檢查模式畫面檢查如目的地等設定。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檢查模式」。
如果按下[預覽],並在選擇[預覽]時開始掃描,則會出現預覽畫面。您可用此畫面檢查原稿掃描方式以及掃描使用的掃描設定。檢查預覽後,您可指定是否要傳送檔案。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預覽」。
若要取消掃描,請按下[清除/停止]鍵。
您還可儲存掃描檔案並同時用電子郵件傳送。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儲存並同時用電子郵件傳送」。
當[安全]設定為[加密],若選擇多個目的地,且某些目的地未設定加密,檔案傳送前則會顯示確認訊息。
傳送電子郵件後,目的地、傳送者、主旨、內文和檔案名稱欄位會自動清除。如果想保留這些欄位中的資訊,請聯絡當地的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