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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本節說明使用掃描至資料夾傳送掃描檔案時的畫面配置。

所顯示的功能項目為選擇鍵。您可按此鍵選擇或指定項目。當您選擇或指定顯示面板上的項目時,會像操作面板畫面圖示一樣反白顯示。無法選擇的鍵顯示為操作面板畫面圖示

操作面板畫面編號圖示說明

  1. [登記編號]

    按下用五位數登記的編號指定目的地。

  2. 電子郵件/資料夾

    按下可切換掃描至資料夾畫面和電子郵件畫面。

    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也可切換畫面。

  3. 掃描至資料夾圖示

    表示顯示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4. [手動輸入]

    若要指定通訊錄中未登記的目的地,請按此鍵顯示觸控鍵盤,然後輸入目的地資料夾的位址。

  5. [最近的]

    按此鍵選擇使用[手動輸入]指定最近的目的地。如果有一個以上的最近目的地,按[向上鍵]或[向下鍵]捲動瀏覽。

  6. 目的地欄位

    出現指定的目的地。如果指定一個以上的目的地,按下[向上鍵]或[向下鍵]可捲動目的地。

  7. 目的地清單

    登記在本機的目的地清單將出現。

    如果無法顯示所有目的地,請按[向上鍵]或[向下鍵]切換畫面。

    操作面板畫面圖示)符號表示群組目的地。

  8. [文字] [主旨] [安全] [傳送者名稱] [接收通知]

    輸入訊息並指定主旨、電子郵件安全(加密和簽名)、傳送者以及是否使用訊息處理通知。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輸入的訊息會用於電子郵件傳送。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