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雙向通訊的條件

若要支援雙向通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當使用平行連接線進行連接時

  • 電腦必須支援雙向通訊。

  • 介面連接線必須支援雙向通訊。

  • 必須使用標準平行連接線和平行連接器將本機連接至電腦。

  • 在印表機驅動程式的[連接埠]索引標籤中必須選擇[啟用雙向支援],且不可選擇[啟用印表機集區]。

用網路連接時

  • 必須使用標準TCP/IP連接埠。

  • 在印表機驅動程式的[連接埠]索引標籤中必須選擇[啟用雙向支援],且不可選擇[啟用印表機集區]。

  • 如果不使用標準TCP/IP連接埠,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使用TCP/IP或IPP通訊協定。(使用IPP通訊協定時,IPP埠名必須包含IP位址。)

    • 在印表機驅動程式的[連接埠]索引標籤中必須選擇[啟用雙向支援],且不可選擇[啟用印表機集區]。

用USB連接時

  • 必須使用USB介面連接線,將機器連接至電腦的USB連接埠。

  • 電腦必須支援雙向通訊。

註

  • PCL 6印表機驅動程式支援雙向通訊,並可自動更新機器狀態。

  • PCL 5c印表機驅動程式支援雙向通訊。可以手動更新印表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