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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傳真資訊

本節說明傳真資訊。

您可在傳送或接收傳真文件時,傳送資訊給對方。這個資訊會顯示在對方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成報告。下列為可傳送的資訊。

重要訊息

  • 您可從「使用者參數清單」中確認已登錄的設定。建議您在登錄或變更設定時,列印並保留「使用者參數清單」。請參閱「初始設定」。

傳真表頭

傳真表頭是列印在您所傳送每一份傳真上的表頭。您應在傳真表頭中加入您的名稱。

您可以登錄第一個名稱或第二個名稱。當您使用目的地清單傳送原稿時,可以選擇另一方接收到的文件上,會列印哪一種傳真表頭。

您可使用最多32個數字和字母字元及符號登記「傳真表頭」。

您可以使用字元、符號、數字及空格。

您可以使用「選項設定」中的[傳真表頭列印],設定是否列印傳真表頭。請參閱「傳真表頭列印」。

己方名稱

當您傳送或接收傳真時,會將己方名稱傳送至另一方。這個名稱應包含您的名稱。己方名稱會顯示於另一部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於報告中。

對方機器是相同廠商製造,而且具有己方名稱功能時,才能使用己方名稱。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數字和字母字元及符號來登記「己方名稱」。

己方傳真號碼

傳送傳真時,傳送者的己方傳真號碼會傳送給對方。

接收的傳真號碼會顯示在另一部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不管對方機器的製造商是誰,都可使用這個功能。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數字、空格及「+」符號,登記「己方傳真號碼」。

註

  • 關於列印傳真表頭方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傳真表頭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