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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轉傳

列印接收到的文件並轉傳到指定的終端接收器。如果造訪另一間辦公室,並想將自己的文件傳送一份到該辦公室時,這項功能很有幫助。您也可以將「電子郵件」和「資料夾」指定為轉傳目的地。

重要訊息

  • 您只能從通訊錄中登錄的目的地選擇終端接收者。

傳真號碼、IP-Fax目的地、網路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及資料夾目的地可以設為轉傳目的地。

當您想根據傳送者變更終端接收者時,請在「登錄特殊傳送者」中依照傳送者指定終端接收者。從非指定傳送者接收的文件,會傳送到這個功能中指定的目的地。關於登錄特殊傳送者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不同方式對待的特殊傳送者」。

根據「傳真功能」中的「接收檔案設定」設定,您可以指定是否列印或儲存已轉傳的文件。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11,位元6)。

從目的地清單中,刪除指定為轉傳目的地的目的地,會刪除轉傳目的地的設定,因此必須再次登記設定。當目的地變更時,文件會傳送到新的目的地。如果無指定類型的目的地,可設定要做為替代目的地的目的地。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32,位元0)。

您可將其中一個「快速操作」鍵登錄為操作此功能的功能鍵。請參閱「一般設定」。

如果您已指定轉傳的資料夾目的地,您可以指定用來轉傳的檔案格式。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21,位元3)。

傳真功能選單的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4),可讓您在傳送至資料夾檔案的名稱中,加入傳送者的名稱。不過,如果接收者的作業系統無法接受檔案名稱中出現某些字元,會造成檔案名稱呈亂碼和資料遺失。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利用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5),將檔案名稱限制為純文字。如果將檔案名稱限制為純文字,但仍然發生錯誤,請停用在轉傳至資料夾的文件的檔案名稱中顯示傳送者的名稱。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