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傳送儲存的文件

機器傳送文件伺服器內以傳真功能儲存的文件。

尚未刪除前,可一再地傳送儲存於文件伺服器上的文件。傳送後,文件會儲存在文件伺服器中。因此,您無須再次置入原稿即可以單次操作傳送文件。

重要訊息

  • 事先儲存要傳送的文件。您可以登錄用於本功能的密碼。您可以變更已儲存文件的使用者名稱、檔名和密碼。

  • 您無法使用下列傳送方式:

    • 立即傳送

    • 平行記憶傳送

    • 免聽筒撥號

    • 手動撥號

1按下[選擇儲存的檔案]

操作面板畫面圖示說明

2選擇要傳送的文件。

操作面板畫面圖示說明

選擇數份文件時,文件會按照選擇的順序依序傳送。

  • 按下[佇列]安排傳送文件的順序。

  • 按下[檔案名稱]以依字母順序排列文件。

  • 按下[使用者名稱],依登錄的使用者名稱的順序排列文件。

  • 按下[日期],依登錄日期的順序排列文件。

若要檢視已儲存的文件的詳細資料,請按下[詳細資料]

按下縮圖鍵,將畫面切換至縮圖顯示。

3如果選擇的文件含密碼,請輸入密碼,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圖示說明

如果文件沒有密碼,請繼續步驟四。

4想要將原稿加入已儲存的文件,並一次全部傳送時,請按下[原稿加 儲存的檔案][儲存的檔案加原稿]

操作面板畫面圖示說明

如果只要傳送已儲存的文件,請繼續步驟五。

如果按下[原稿加儲存的檔案],機器會傳送原稿,然後儲存檔案。按下[儲存的檔案加原稿]時,機器會先傳送已儲存的檔案,然後再傳送原稿。

5按下[確定]鍵。

6指定目的地,然後按下[開始]鍵。

如要新增原稿至已儲存的文件,請放置原稿,然後選擇任何需要的掃描設定。

機器不會儲存新增的原稿。

註

  • 您只能傳送文件伺服器中使用傳真機功能儲存的文件。您無法傳送使用影印、印表機,或掃描器功能儲存於文件伺服器內的文件。

  • 指定的文件會以儲存時的掃描設定傳送。

  • 關於選定文件的詳細資訊,請按下[詳細資料]。若要回到步驟二中的畫面,請按下[結束]

  • 關於下列項目的最大值,請參閱「最大值」。

    • 一次可以指定的已儲存文件數目

    • 一次操作可以傳送的已儲存的頁面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