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消除中央/邊線

此功能會消除原稿影像的中央和/或全部四邊。

此功能有以下三種類型:

消邊

消除原稿影像的邊緣邊界。

消邊圖例

消除中央

消除原稿影像的中央邊界。

消除中央圖例

消除中央/邊線

消除原始影像的中央及邊緣邊界。

消除中央/邊線圖例

註

  • 原稿方向和消除的部分之間的關係如下:

    橫式原稿

    直式原稿

    消除部份圖例部位編號圖例

    消除部份圖例部位編號圖例

    1. 消除的部份

    2. 2 連字號 99 mm(0.1 連字號 3.9英吋)

  • 消除寬度的預設值為10 mm(0.4 英吋)。您可在使用者工具中的編輯下變更此設定。關於編輯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編輯」。

  • 消除的邊界寬度會隨縮小/放大比例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