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原稿和影本影像的水平和垂直長度。
影印時,可以使用不同的縮小/放大比例,水平與垂直縮小或放大。
水平原稿尺寸:A mm(英吋)
垂直原稿尺寸:B mm(英吋)
水平影本尺寸:a mm(英吋)
垂直影本尺寸:b mm(英吋)
比較「A」與「a」及「B」與「b」,測量並指定原稿和影本的長度。
按下[縮小/放大]。
按下[偏倍倍率 mm]。
使用數字鍵輸入原稿的水平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影本的水平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原稿的垂直尺寸,然後按下[]。
使用數字鍵輸入影本的垂直尺寸,然後按下[]。
連按兩下[確定]。
原稿的水平與垂直長度可以每次 1 mm(0.1英吋)的增額或減額幅度輸入。原稿的水平長度可介於1至999 mm(0.1到99.9英吋);原稿的垂直長度可介於1至999 mm(0.1到99.9英吋)。影本的水平與垂直長度可以每次1 mm(0.1英吋)的增額或減額幅度輸入。影本的水平和垂直長度皆可介於1 至999 mm(0.1至99.9英吋)。
如果要變更已輸入的數值,請按下要變更的鍵,然後輸入新數值。
機器選擇的縮小/放大比例介於25%到400%。
輸入以 mm(英吋)為單位的尺寸時,如果計算出的倍率超過最大倍率或低於最小倍率,則會自動調整至可用範圍內。然而,使用某些倍率時,影像可能影印不完全,或影本可能會顯示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