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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打印接收到的文件并转送到指定的最终接收者。例如,您正在另一间办公室时,想要将一份文件的副本发送到该办公室,在此类情况下这一功能很有用。您还可以指定“电子邮件”和“文件夹”作为转发目的地。

重要信息

  • 只能从编入到通讯簿的目的地中选择最终接收者。

可将传真号码、IP-传真目的地、因特网传真目的地、电子邮件地址和文件夹目的地设置为转发目的地。

如果想要针对不同的发送者更改最终接收者,请在“编入特定发送者”中根据发送者指定最终接收者。不是接收自指定发送者的文件将发送到此功能所指定的目的地。有关如何编入特定发送者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区别对待特定发送者”。

根据“传真机特性”菜单中的“接收文件设置”,可指定是否打印或存储转发的文件。请参见“参数设置”(开关11,位6)。

从目的地列表中删除指定为转发目的地的目的地时,会同时删除转发目的地的设置,所以必须重新注册它们。更改目的地后,文件会传送到新的目的地。如果没有指定类型的目的地,可以将某目的地设置为备选目的地。请参见“参数设置”(开关:32,位:0)。

通过此功能操作可编入一个快速操作键。请参见“常规设置”。

如果已经为转发指定了文件夹目的地,则可指定用于转发的文件格式。请参见“参数设置”(开关21,位3)。

通过传真机特性菜单中的用户参数(开关37,位4),可以在发送到文件夹的文件文件名中加入发送者的名称。不过,如果接收者的操作系统在文件名中不接受某些字符,则可能会出现文件名错乱和数据丢失。要防止此问题发生,请使用用户参数(开关37,位5)将文件名限制为仅纯文本字符。如果将文件名限制为仅纯文本字符后错误仍旧发生,请禁用在转发到文件夹的文件文件名中显示发送者的名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参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