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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時,您可以輸入電子郵件的主旨行。
按下[主旨]。
輸入主旨。
若要輸入主旨,請按下[文字輸入]。
若要輸入符號,請按下[符號輸入]。
若要新增在本機上預先定義的使用者文字,請按下[使用者文字]。
有關輸入文字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本機中的“輸入文字”。
按下[確定]。
若未指定電子郵件主旨,將自動套用[掃描器功能]中[傳送設定]標籤的[預設電子郵件主旨]設定值。詳情請參閱「傳送設定」。
傳送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