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指定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
如果要使用網際網路傳真傳送,請指定電子郵件地址(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取代傳真號碼。
您也可以輸入電腦的電子郵件位址做為目的地,此時只能傳送TIFF檔。
如果要傳送網際網路傳真,必須指定傳送者。
必須事先在通訊錄中登記傳送者。並使用“系統設定”的“通訊錄管理”,登記傳送者的電子郵件位址,並將[傳送者]指定為“使用名稱作為”。有關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的「登記傳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網路傳真是使用記憶傳送,會在將文件儲存到記憶體後自動開始傳送。如果機器處於立即傳送模式時,而您切換文件的傳送類型為網路傳真,傳送模式將自動切換為記憶傳送。
按下[網路傳真],將傳送類型切換為網路傳真。
指定傳送者。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傳送者設定」。
按下[手動輸入]。
輸入網路傳真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輸入的字元不正確,請按下[]、[]、[倒退鍵]或[全部刪除]。然後重新正確輸入字元。
如果要在按下[確定]後變更電子郵件位址,請按下[編輯目的地],重新輸入電子郵件位址,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
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重複步驟5至6。
按下傳送類型標籤,即可切換傳送類型,類型包括:傳真/IP-Fax、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與資料夾。
按下[開始]鍵。
本機開始掃描原稿,並將之儲存於記憶體中。掃描結束時,通訊指示燈會亮起,並開始傳送。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手動輸入],而您可能無法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要自通訊錄選擇目的地,請參閱「使用通訊錄指定目的地」。
有關文字輸入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本機中的「輸入文字」。
有關取消傳送工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取消傳送」。
傳真功能功能表包含使用者參數設定(參數 17,位元 2),這項設定可讓您設定機器,每當使用者使用目的地鍵指定目的地時,即強制使用者按[新增]。這可防止使用者不小心將文件傳送到錯誤的目的地。請參閱「參數設定」。
如果您按下[登記目的地],可以在目的地清單中登記已輸入的目的地。有關登錄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通訊錄中登記已輸入的目的地」。
如需一個目的地中可包含位數的上限,請參閱“最大值”。
已指定傳送者時,傳送結果等會傳送至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開啟”,會自動指定傳送者,您可以省略指定傳送者的程序。如果選擇了“開啟”,「寄件者」欄位會顯示管理員或本機器的電子郵件位址。有關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的「系統設定」。
如果「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關閉」,且您指定的傳送者未登記電子郵件地址,則無法傳送網際網路傳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