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DF中放入自訂尺寸的原稿時,請指定原稿尺寸。
若紙張垂直長度為 128 - 297 公釐(5.1 - 11.6 英吋),且水平長度為 128 - 1260 公釐(5.1 - 49.6 英吋),可使用這項功能放置。但是,影印紙的垂直長度與水平長度必須分別限制在 128 - 297 公釐(5.1 - 11.6 英吋)及 128 - 600 公釐(5.1 - 23.6 英吋)。
按下[特殊原稿]。
按下[原稿尺寸]。
按下[自訂尺寸]。
用數字鍵輸入水平尺寸,然後按下 []。
用數字鍵輸入垂直尺寸,然後按下 []。
按兩下[確定]。
放入原稿,然後按下[開始]鍵。
如果要變更輸入的數值,請按下需要變更的項目,然後輸入新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