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需要,可指定原稿方向。
使用曝光玻璃時,請將原稿正面朝下放置。使用ADF時,請將原稿正面朝上放置。
ADF
曝光玻璃
若無法依上述方式放置原稿,可能無法使用特殊功能影印。如果發生這種情形,請選擇無法判讀的方向以變更方向。
可判讀方向
原稿與影印紙方向相同時選擇此模式。
無法判讀的方向
若要影印 A3、B4 JIS 或 11 × 17 尺寸的原稿時,請選取這個模式。本機會將影印的影像旋轉 90 度,依您的需求影印。
利用裝訂、雙面影印、合併或戳記功能影印大型原稿時,這個功能非常實用。
例如:若用選取的裝訂功能影印 A3或 11 × 17原稿:
按下[特殊原稿]。
選取原稿方向,然後按下[確定]。
建議在使用這項功能時,搭配自動選紙或自動縮小/放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