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和刪除傳真目的地的操作步驟。
登記傳真目的地,讓您不必每次都輸入傳真號碼,並可傳送使用傳真機功能掃描的文件。
如果為傳真目的地登記「名稱」和「按鍵顯示」,則可方便選擇傳真目的地。
傳真目的地可以登記為群組。有關登記群組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登記群組」。
您可以從重撥功能選擇傳真目的地來登記傳真目的。
已登記的傳真號碼可用作傳送者的傳真號碼。
您可以在傳真目的地中設定下列項目:
傳真號碼
登錄目的地的傳真號碼。傳真號碼最多可輸入128個數字。號碼中必須包含的每個位數。
SUB碼
登記SUB碼可讓您使用機密傳送將訊息傳送到其他有支援稱做「SUB碼」的類似功能的傳真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中的「設定傳送用SUB碼」。
SEP碼
登記SEP碼,可讓您使用拉稿接收,來接收從其他傳真機(支援拉稿)送出的傳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中的「設定接收用的SEP碼」。
國際傳送模式
將國際傳送模式設為[開啟]時,機器會降低傳送速度,更謹慎地進行傳送。但是,通訊時間會增加。
標籤插入
使用標籤插入將目的地名稱等資訊列印到在目的地輸出的紙張上。
資料如下列印:
目的地名稱
在[傳真目的地]中指定的目的地名稱會列印在紙張頂端,前面會印上「接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