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這個功能時,您可以指示機器將傳真文件的傳送時間延後到指定的時間。
這樣一來,您可以善用離峰時間電話費,而且傳送時不用在機器旁等待。
機器關閉約十二小時後,所有儲存於記憶體的傳真文件都會遺失。如果因而遺失文件,再次啟動時操作開關時會自動列印電源斷電報告。請使用這份報告檢查遺失文件清單。相關詳細資訊,請參閱「疑難排解」中的「關閉主電源/發生電力中斷」。
使用立即傳送時,無法使用本功能。若您為此功能制指定「立即傳送」,便會出現“選擇了立即傳送時無法指定的目的地及功能”訊息。如果發生此情況,請按下[結束],然後切換為「記憶傳送」。
放置原稿後,按下所需的掃描設定。
按下[傳送模式]。
請使用「
」或「
」選擇[定時傳送],然後按下「OK」鍵。
請使用「
」或「
」選擇[於指定時間傳送],然後按下「OK」鍵。
若要取消設定值,按下[關閉],然後按下「OK」鍵。顯示畫面會回到步驟3的畫面。
利用數字鍵輸入時間(24小時格式),然後按下「OK」鍵。
輸入小於10的數字時,前面請加上零。
如果操作錯誤,請在按下「OK」鍵前按下「清除/停止」鍵,然後再次輸入。
如果要取消「定時傳送」,請按下「退出」鍵。顯示畫面會回到步驟3的畫面。
按下「退出」鍵。
出現待機顯示。
如果要檢查設定,請按下[傳送模式]。
指定目的地,然後按下[開始]鍵。
您可指定距離目前24小時內的時間。
如果顯示的目前時間不正確,請使用系統設定值的設定時間來變更時間。有關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與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系統設定值」。
您可取消定時傳送的傳送設定。請參閱「取消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