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同時傳送

以下表格說明同時用電子郵件和掃描至資料夾功能設定的最大值。

同時傳送的設定項目的值

項目

最大值

注解

您可給電子郵件和掃描至資料夾選擇的目的地數

550個地址

-

對用電子郵件進行傳送可選擇的目的地數

500個地址

您最多可指定100個直接輸入的目的地,包括LDAP搜尋獲取的目的地。

對用掃描至資料夾進行傳送可設定的目的地數

50個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