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通過搜尋本機通訊錄選擇傳送者。
按下[傳送者名稱]。
按下[搜尋]。
若要按使用者名稱搜尋,請按下[名稱]。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按下[電子郵件地址]。
出現觸控鍵盤。
您還可組合[名稱]和[電子郵件地址]來進行搜尋。
輸入您想要搜尋的傳送者名稱的起始字。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輸入地址開頭。
按下[確定]。
如有需要,請按下[進階搜尋]指定詳細的搜尋條件,然後按下[確定]。
透過按下[進階搜尋],您可用例如[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標準搜尋。
您可指定如[起始字]或[結束字]等搜尋標準。 您可用多個標準精確搜尋。
畫面上所示為範例。 畫面上實際出現的項目可能會有所不同。
按下[開始搜尋]。
顯示符合搜尋標準的目的地。
選擇傳送者。
按兩次[確定]。
[進階搜尋]中出現的搜尋標準,如[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被登記在本機的通訊錄中。 有關詳情,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透過按下[詳細資料],您可查看所選傳送者的詳細資料。
透過按下[進階搜尋],將出現以下標準:
[起始字]: 輸入名稱的起始字元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
[結束字]: 以輸入的字元或作為目標的字元結束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C”。
[完全相符]: 輸入與名稱相同的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BC”。
[包括的字]: 輸入名稱某一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B”或“C”。
[不包括的字]: 輸入不同於名稱的字元作為搜尋目標。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