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掃描器參考手冊 > 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 > 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 > 從本機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 > 輸入登記編號選擇目的地
用登記編號選擇本機通訊錄中的目的地。
按下[登記編號]。
使用數字鍵,輸入分配給所要目的地的五位數登記編號。
如輸入的編號少於五位數字,則在最後數字後按下[]鍵。
例如,若要輸入00003
按下[3]鍵,再按下[]鍵。
透過按下[變更],即可變更所選的目的地。
按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