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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夾傳送

本機使用傳真功能,透過網路傳送已掃描文件至電腦。

指定目的地資料夾的路徑。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必須先在通訊錄登記資料夾的路徑。然後,對於傳送(通訊)協定,選擇SMB、FTP或NCP。

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時,您可以選擇以PDF或TIFF檔案類型傳送文件。

您可以同時將同一份文件傳送到資料夾目的地、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以及電子郵件目的地。

如果您同時在電腦上指定目的地(對方傳真機)傳真號碼,以及目的地資料夾,就可以在電腦上檢視已傳送的文件。

重要訊息

  •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本機必須連接至LAN,並且在“系統設定” 正確設定。有關必要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連接本機”。

  •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請在初始設定的傳真功能選單中,將[資料夾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初始設定”。

註

  • 黑白影像傳送的方式與標準傳真傳送相同。

  •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必須先在通訊錄中登記該資料夾的路徑。您無法在待機顯示手動輸入路徑。

  • 這個功能同時支援IPv4及IPv6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