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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說明如何叫用及使用已登記的程式。
請確定機器是否為傳真模式,是否出現待機顯示。
如果沒有出現待機顯示,請按下[傳真]鍵。
放置原稿。
按下[程式]鍵。
確認已選擇[叫用],並按下已登記的程式號碼。
出現待機顯示。
已登錄的傳真號碼隨即顯示,並叫用已登記的設定。
按下[開始]鍵。
本機開始掃描原稿。
接著,以叫用出來的傳送設定開始傳送。
使用程式時會清除之前的設定。
如果您沒有登錄目的地或掃描設定做為程式,則請選擇程式號碼,然後輸入目的地的傳真號碼,並選擇需要的掃描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