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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傳真資訊

本節說明傳真資訊。

您可以在傳送或接收傳真文件時傳送資訊到對方。這個資訊會顯示在另一部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成報告。下列為可以傳送的資訊。

重要訊息

  • 您可以從使用者參數清單中確認登錄的設定。建議您在登錄或變更設定時列印並保留使用者參數清單。請參閱“初始設定”。

傳真表頭

傳真表頭會列印成您傳送的每一個傳真的表頭。您應該在傳真表頭中包括您的名稱。

您可以登錄傳真表頭1或傳真表頭2。使用目的地清單來傳送原稿時,您可以選擇哪一個傳真表頭將列印在對方接收的文件上。

您可以使用最多32個文數字及符號來登記“傳真表頭”。

您可以使用字元、符號、數字及空格。

您可以在“選項”下設定是否要使用[傳真表頭列印],列印傳真表頭。請參閱“傳真表頭列印”。

己方名稱

當您傳送或接收傳真時,己方名稱會傳送到對方。這個名稱應該包括您的名稱。己方名稱會顯示在另一部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只有另一台機器是相同廠商製造,而且具有己方名稱功能時,才能使用己方名稱。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文數字及符號來登記“己方名稱”。

己方傳真號碼

傳送傳真時,傳送者的己方傳真號碼會傳送到對方。

接收的傳真號碼會顯示在另一部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不管對方機器的製造商是誰,都可使用這個功能。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數字、空格及“加”符號來登記“己方傳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