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用掃描至資料夾傳送掃描檔案時的畫面配置。
所顯示的功能項目為選擇鍵。您可按該鍵選擇或指定項目。 當您選擇或指定顯示面板上的項目時,會像[]一樣反白顯示。無法選擇的鍵顯示為[]。
目的地欄位
出現指定的目的地。如果指定了一個以上的目的地,按下[] 或 []可捲動顯示目的地。
電子郵件/資料夾
按下可切換掃描至資料夾畫面和電子郵件畫面。
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也可切換畫面。
掃描至資料夾圖示
表示已顯示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手動輸入]
若要指定通訊錄中未登記的目的地,請按此鍵顯示軟鍵盤,然後輸入目的地資料夾的地址。
[登記編號]
按下此鍵用五位數字登記編號指定目的地。
目的地清單
登記在本機中的目的地清單出現。
如果無法顯示所有目的地,請按下[]或[]切換畫面。
()符號表示群組目的地。
[文字] [主題] [安全性] [傳送者名稱] [接收通知]
輸入訊息並指定主題、電子郵件安全(加密或簽名)、傳送者以及是否使用訊息處理通知。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輸入的訊息會使用於電子郵件傳送。有關詳情,請參閱“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