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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本節說明用掃描至資料夾傳送掃描檔案時的畫面配置。

所顯示的功能項目為選擇鍵。您可按該鍵選擇或指定項目。 當您選擇或指定顯示面板上的項目時,會像[操作面板畫面圖例]一樣反白顯示。無法選擇的鍵顯示為[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部位編號圖例

  1. 目的地欄位

    出現指定的目的地。如果指定了一個以上的目的地,按下[向上鍵] 或 [向下鍵]可捲動顯示目的地。

  2. 電子郵件/資料夾

    按下可切換掃描至資料夾畫面和電子郵件畫面。

    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也可切換畫面。

  3. 掃描至資料夾圖示

    表示已顯示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4. [手動輸入]

    若要指定通訊錄中未登記的目的地,請按此鍵顯示軟鍵盤,然後輸入目的地資料夾的地址。

  5. [登記編號]

    按下此鍵用五位數字登記編號指定目的地。

  6. 目的地清單

    登記在本機中的目的地清單出現。

    如果無法顯示所有目的地,請按下[向上鍵]或[向下鍵]切換畫面。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符號表示群組目的地。

  7. [文字] [主題] [安全性] [傳送者名稱] [接收通知]

    輸入訊息並指定主題、電子郵件安全(加密或簽名)、傳送者以及是否使用訊息處理通知。當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輸入的訊息會使用於電子郵件傳送。有關詳情,請參閱“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