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搜尋通訊錄中的目的地並選擇。
按下[搜尋目的地]。
若要按目的地名稱搜尋,請按下[名稱]。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按下[電子郵件地址]。
出現軟鍵盤。
您還可組合[名稱] 和 [電子郵件地址]來進行搜尋。
輸入目的地名稱開頭。
若要按電子郵件地址搜尋,請輸入地址開頭。
按下[確定]。
如有需要,按下[進階搜尋]指定詳細的搜尋標準,然後按下[確定]。
透過按下[進階搜尋],您可用例如[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標準搜尋。您可指定如[起始字]或[結束字]等搜尋標準。 您可用多個標準精確搜尋。
插圖畫面提供了使用範例。 畫面上實際出現的項目可能會有所不同。
按下[開始搜尋]。
顯示符合搜尋標準的目的地。
選擇目的地。
選擇[To]、[Cc]或[副本密送]。
按下[確定]。
若在[系統設定]中[LDAP搜尋]設定為[開啟],在執行搜尋前請檢查已選擇了畫面上部的[通訊錄]。
[進階搜尋]中出現的搜尋標準,如[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和[資料夾名稱]等,被登記在本機的通訊錄中。 有關詳情,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透過按下[詳細資料],您可查看所選的目的地的詳細資料。
搜尋結果最多可顯示100個目的地。
透過按下[進階搜尋],將出現以下標準:
[起始字]:以輸入的字元起始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
[結束字]:以輸入的字元結束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C”。
[完全相符]:與輸入的字元一致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BC”。
[包括的字]:含有輸入的字元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A”、“B”或“C”。
[不包括的字]:不含有輸入的字元的名稱。
例如,若要搜尋“ABC”,輸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