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的程序。
本機
您可將掃描檔案作為電子郵件附件並將其傳送至郵件伺服器。您還可對您用電子郵件傳送的掃描檔案進行加密和/或附加簽名。
SMTP伺服器
您需要有存取 支援SMTP(Simple Mail Transfer Protocol)的電子郵件伺服器的權限以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然而,無需在本機所屬欄位網路內擁有電子郵件伺服器。它會經由欄位網路或網際網路將接收到的電子郵件傳送到指定目的地。
用戶端電腦
使用電子郵件用戶端軟體接收電子郵件和由本機產生的掃描檔案附件。
LDAP伺服器
使用此伺服器管理電子郵件帳號、搜尋網路並驗證存取 本機的電腦。使用LDAP伺服器,您可從本機搜尋目的地。
本機不支援SMTPS(SMTP over S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