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SMTP接收檔案傳送設定

本節說明傳真功能下的SMTP接收檔案傳送設定功能表。

當設定一個已授權的電子郵件位址時,會捨棄從與已授權位址不符的位址接收的電子郵件,而且有一則錯誤訊息會傳回到SMTP伺服器。

已授權的電子郵件位址會被與電子郵件建立者的位址比較,如下列圖示所述。

即使捨棄電子郵件,也不會輸出錯誤報告。

允許傳送由SMTP所接收檔案的系統,可以使用這項功能。

1按下[傳真功能]

2按下[接收設定]

3按下[SMTP接收檔案傳送設定]

4按下[開啟]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5按下[變更]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6輸入要授權的傳送電子郵件位址。

如果操作錯誤,請按下[倒退鍵][清除],然後重新輸入。

7按下[確定]

8按下[安全]

如果未指定安全功能,請繼續步驟11。

安全已設為使用S/MIME驗證。 有關安全設定的詳細資訊,請洽管理員。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9選擇安全功能。

如果要對傳送文件指定加密,請按下[加密]。 如果要使用加密功能,位址必須儲存在通訊錄中,而且已啟用加密選項。 有關加密的詳細資訊,請洽管理員。

如果要在傳送文件上附加簽名,請按下[簽名]。 有關簽名的詳細資訊,請洽管理員。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10按下[確定]

11按下[結束]

12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註

  • 如果已指定電子郵件的傳送目的地,您可以指定用於傳送的檔案格式。 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21,位元3)。

  • 在加密設定中選擇[全部加密],然後不管[安全]中的加密設定,都會傳送加密的文件。 有關加密的詳細資訊,請洽管理員。

  • 電子簽名會受到下列方式的限制,視Web Image Monitor上的S/MIME設定而定。 有關電子簽名的詳細資訊,請洽管理員。

    • 如果設定[個別設定]

      您可以在[安全]中設定[簽名],並在每次傳送時將電子簽名附加到電子郵件。

    • 如果設定[不要用簽名]

      即使按下[安全][簽名]也不會出現。

    • 如果設定[使用簽名]

      傳送電子郵件時,會附加電子簽名。 無法取消[安全]中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