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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電子郵件傳送日誌

如果設定為以電子郵件傳送日誌,日誌會傳送至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註

  • 如要傳送日誌,必須在傳真功能功能表的使用者參數(參數21,位元4),完成設定。

  • 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可用傳真功能功能表的使用者參數(參數04,位元5)選擇是否顯示傳送者名稱。

  • 有關參數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

  • 如要確認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請使用系統設定的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系統設定”。

  • 視安全設定而定,目的地/傳送者名稱可能不會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