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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者設定

選擇您要指定為傳送者的使用者。

如果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登記在目的地清單中,傳送者可以接收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

同時,如果您啟用戳記傳送者姓名,所登記的傳送者名稱(使用者名稱)將會出現在接收者頁面、清單,以及報告中。

重要訊息

  • 您必須使用“系統設定”的“通訊錄管理”,在目的地清單中登記傳送者,指定他們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才可指定[傳送者]的“使用名稱作為”。如果您希望傳送者接收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通知,指定[傳送者][目的地]兩者的“使用名稱作為”。 有關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 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登入使用者將設定為傳送者。傳送結果將傳送至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1放置原稿後,按下所需的掃描設定。

2按下[傳送者名稱]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3選擇傳送者。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如果要透過指定登記於通訊錄中的登記號碼來選擇傳送者,請按下[登記號碼]

如果要從通訊錄搜尋傳送者,請按下[搜尋]

如果已設定目的地保護碼,則會出現輸入畫面。 以數字鍵輸入目的地保護碼,然後按下[確定]

4確認所選定的傳送者,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5如果要在接收者的頁面上列印傳送者的名稱,請按下[戳記傳送者名稱],將其反白顯示。

如果啟用這個功能,傳送者名稱(使用者名稱)將會出現在接收者頁面、清單,以及報告中。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6如果要以電子郵件通知確認傳送結果,請按下[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將其反白顯示。

如果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已登記,您可以將傳送結果傳送至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7按下[確定]

出現待機顯示。

如果要檢查設定,請按下[傳送者名稱]

8指定目的地,然後按下[開始]鍵。

註

  • 您可以同時使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與機器列印的通訊結果報告兩種方式,來確認傳送結果,前者是以電子郵件傳送出結果。您可使用傳真功能功能表的使用者參數(參數10,位元6)項目,設定是否同時使用這兩種功能。 請參閱“參數設定”。

  • 您可使用通訊結果報告等功能,檢查指定使用者的使用狀態。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您可依登入的使用者,檢查使用狀態。如果使用者代碼設定為傳送者,您可以計算每位使用者的使用次數。

  • 要取消傳送者名稱,請取消傳送。請參閱“取消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