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可接受的原稿尺寸

本節說明原稿放置於曝光玻璃或ADF內時,適用的尺寸與厚度限制。

機型1及2

原稿位置

可接受的原稿尺寸

紙張數量上限

紙張厚度

曝光玻璃

最大為A3(297 × 420公釐)

11-17(279x432公釐)

1張

減

ADF,單面原稿

B5直式橫式到A3橫式(最長為1200 mm)

51/2 × 81/2直式橫式到11 × 17橫式

50張

40-128克/平方公尺(11-34磅)

ADF,雙面原稿

B6直式橫式到A3橫式(最長為432 mm)

51/2 × 81/2直式橫式到11 × 17橫式

50張

52-105克/平方公尺(17-28磅)

(若是11 × 17橫式,則為64-105 g/m2

機型3及4

原稿位置

可接受的原稿尺寸

紙張數量上限

紙張厚度

曝光玻璃

最大為A3(297 × 420公釐)

11-17(279x432公釐)

1張

減

ADF,單面原稿

B6直式橫式到A3橫式(最長為1200 mm)

51/2 × 81/2直式橫式到11 × 17橫式

100張

40-128克/平方公尺(10-34磅)

ADF,雙面原稿

A5直式橫式到A3橫式(最長為432 mm)

51/2 × 81/2直式橫式到11 × 17橫式

100張

52-128克/平方公尺(14-34磅)

註

  • 使用混合原稿尺寸模式時,原稿的重量範圍為52 - 81.4 g/m2(13.8 - 21.6磅)。

  • 使用機型1及2時,可在ADF中載入大約50張原稿。

  • 使用機型3及4時,可在ADF中載入大約100張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