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適合原稿的原稿類型。
有八種原稿類型可供選擇:
文字
適用於主要為文字或列印字元的原稿。
照片
適用於照片或圖片。
光面照片: 影印沖洗照片時使用
列印照片: 影印列印於紙上的照片或圖片時使用(例如雜誌)
影印照片: 影印彩色影印機所產生的複本或原稿時使用
文字/照片
適用於同時包含文字和照片或圖片的原稿。
二次稿
適用於影印的原稿。能夠鮮明清晰重現影印影像。
淺色
適用於原稿為鉛筆書寫的較淡線條,或影印不清楚之隔頁紙。
地圖
適用於地圖原稿。
選擇原稿類型。
若要選擇[二次稿]、[淺色]或[地圖],請先選擇[其他]。
您可在使用者工具中的一般功能下,變更顯示於初始顯示的原稿類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一般功能”。
您可以在使用者工具中的原稿類型顯示下,選擇是否在初始顯示上顯示原稿的按鍵。 有關原稿類型顯示的詳細資料,請參閱“一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