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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設定為以電子郵件傳送日誌,日誌會傳送至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要傳送日誌,必須在傳真功能功能表的使用者參數(參數21,位元4),完成設定。
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可選擇傳真功能功能表顯示目的地時,是否含使用者參數(參數04,位元5)。
有關參數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如要確認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請使用系統設定的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視安全設定而定,目的地/傳送者名稱可能不會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