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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TP接收文件发送设置

本节介绍传真机特性下的SMTP接收文件发送设置中的用户工具。

设有授权电子邮件地址时,系统将删除不是从该授权地址发送的电子邮件,并向SMTP服务器返回错误信息。

授权电子邮件地址与电子邮件发起人的地址有所不同,比较如下。

即使删除电子邮件,也会发出无错误报告。

允许转发通过SMTP接收的电子邮件的系统提供此功能。

1[传真机特性]

2[接收设置]

3[SMTP接收文件发送设置]

4按下[开]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5[更改]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6输入要授权的发送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输错,请按[退格][全部删除],然后重输。

7[确定]

8[安全]

如果未指定安全功能,则执行步骤11。

安全设置为使用S/MIME验证。有关安全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员。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9选择安全功能。

要为发送文件指定加密,请按[加密]。如要使用加密功能,地址必须存储在通讯簿中,并且启用加密功能。有关加密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员。

如要为发送文件署名,请按[签名]。有关签名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员。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10[确定]

11[退出]

12[用户工具/计数器]键。

注

  • 如果已经指定发送的电子邮件目的地,则可指定用于发送的文件格式。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21,比特3)。

  • 在加密设置中选择[加密所有],则不管[安全]中采取什么加密设置,都将发送加密电子邮件。有关加密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员。

  • 根据Web Image Monitor上的S/MIME设置,可通过以下方式限制电子签名。有关电子签名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员。

    • 如果设置[个别设置]

      可以在[安全]中设置[签名],并在每次传送电子邮件时附上电子签名。

    • 若设置为[不使用签名]

      即使按[安全][签名]也不会出现。

    • 若设置为[使用签名]

      发送电子邮件时将附上您的电子签名。[安全]中的[签名]设置不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