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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資料夾

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及刪除資料夾的程序。

登記共用資料夾後,您可以將掃描的檔案或接收的傳真文件,直接傳送至共用資料夾。

可以使用三種協定:

註

  • 有關協定、伺服器名稱、及資料夾層級的詳細資訊,請聯絡您的網路管理員。

  • 您可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者,由機器存取資料夾。請參閱“登記保護碼”。

  • 只能選擇SMB、FTP或NCP。設定完成後,如果變更協定,會清除之前輸入的全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