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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傳真資訊

本節說明傳真資訊。

您可以在傳送或接收傳真文件時,傳送資訊給對方。對方的機器會顯示此資訊,並列印成報告。可傳送下列資訊。

重要訊息

  • 您可由使用者參數清單中確認登錄的設定。建議您登錄或變更設定時,列印並保存使用者參數清單。請參閱“參數設定”。

傳真表頭

傳真表頭會印在您傳送的每一封傳真上作為表頭。傳真表頭應包括您的姓名。

您可以登錄傳真表頭1或傳真表頭2。若使用目的地清單傳送原稿,您可以選擇在對方收到的文件上,要列印哪一種傳真表頭。

您可使用最多32個英數字元與符號登記“傳真表頭”。

包括字元、符號、數字、及空格。

您可以設定是否要使用選項下的[傳真表頭列印],列印傳真表頭。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己方名稱

傳送或接收傳真時,己方名稱會傳送給對方。此名稱應該包含您的姓名。己方名稱會顯示在對方機器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要使用己方名稱,對方機器必須是由相同製造商製造,並且具有己方名稱功能。

您可使用最多20個英數字元與符號登記“己方名稱”。

己方傳真號碼

傳送傳真時,己方傳真號碼會傳送給對方。

接收的傳真號碼會顯示在對方機器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無論對方機器的製造商為何,皆可使用本功能。

您最多可使用20個數字、空格及“+”符號,登記“己方傳真號碼”。

註

  • 有關如何列印傳真表頭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