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傳真資訊。
您可以在傳送或接收傳真文件時,傳送資訊給對方。對方的機器會顯示此資訊,並列印成報告。可傳送下列資訊。
您可由使用者參數清單中確認登錄的設定。建議您登錄或變更設定時,列印並保存使用者參數清單。請參閱“參數設定”。
傳真表頭
傳真表頭會印在您傳送的每一封傳真上作為表頭。傳真表頭應包括您的姓名。
您可以登錄傳真表頭1或傳真表頭2。若使用目的地清單傳送原稿,您可以選擇在對方收到的文件上,要列印哪一種傳真表頭。
您可使用最多32個英數字元與符號登記“傳真表頭”。
包括字元、符號、數字、及空格。
您可以設定是否要使用選項下的[傳真表頭列印],列印傳真表頭。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己方名稱
傳送或接收傳真時,己方名稱會傳送給對方。此名稱應該包含您的姓名。己方名稱會顯示在對方機器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要使用己方名稱,對方機器必須是由相同製造商製造,並且具有己方名稱功能。
您可使用最多20個英數字元與符號登記“己方名稱”。
己方傳真號碼
傳送傳真時,己方傳真號碼會傳送給對方。
接收的傳真號碼會顯示在對方機器上,並列印在報告中。
無論對方機器的製造商為何,皆可使用本功能。
您最多可使用20個數字、空格及“+”符號,登記“己方傳真號碼”。
有關如何列印傳真表頭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