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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電子郵件

以下表格說明電子郵件傳送功能設定的最大值。

用電子郵件傳送的設定項目的值

項目

最大值

注解

主題行字元數

128個數字字母字元

-

電子郵件訊息字元數

80個數字字母字元

這是從清單中選擇的字元總數和從文本中直接輸入的字元數。

電子郵件地址字元數

128個數字字母字元

如果經LDAP伺服器搜尋找到的電子郵件地址包含128個字元以上,則無法選擇電子郵件地址。

您可同時指定的地址數

500個地址

您可透過直接輸入指定100個目的地,包括LDAP搜尋。 從登記的地址選擇其餘400個目的地。

可傳送的檔案大小

725.3 MB/檔案

-

可傳送的頁數

1000 頁/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