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介紹用掃描至資料夾傳送掃描檔案時的畫面安排。
此顯示的功能項目用作選擇器鍵。 您可按此鍵選擇或指定項目。 當您選擇或指定顯示面板上的項目時,會像[]一樣反白顯示。 無法選擇的鍵顯示為[
]。
目的地區域
出現指定的目的地。 如果指定了一個以上的目的地,按[] 或 [
]捲動顯示目的地。
電子郵件/資料夾
按下切換掃描至資料夾畫面和電子郵件畫面。
還可在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切換畫面。
掃描至資料夾圖示
表示顯示掃描至資料夾畫面。
[手動輸入]
若要指定通訊錄中未登記的目的地,請按此鍵顯示軟鍵盤,然後用輸入目的地資料夾的地址。
[登記編號]
按此鍵用五位數字登記編號指定目的地。
目的地清單
登記在本機中的目的地清單出現。
如果無法顯示所有目的地,按[] 或 [
]切換畫面。
()符號表示群組目的地。
[文字] [主題] [安全] [傳送者名稱] [接收通知]
輸入訊息並指定主題、電子郵件安全(加密或簽名)、傳送者以及是否使用訊息處理通知。 輸入訊息將用於同時用掃描至資料夾和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的電子郵件傳送。 有關詳情,請參閱“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