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傳送至電子郵件/資料夾目的地

本機器使用傳真功能,透過網路傳送已掃描文件至電腦。

指定電子郵件位址或目的地資料夾的路徑。

您可以同時將同一份文件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傳真號碼、IP-Fax目的地,以及網路傳真目的地。如果您同時在電腦上指定目的地(對方傳真機)傳真號碼,以及目的地資料夾,就可以在電腦上檢視已傳送的文件。

傳送至電子郵件/資料夾目的地時,您可以選擇以PDF或TIFF檔案類型傳送文件。

重要訊息

  • 如果要使用這個功能,必須有選購的硬碟以及印表機/掃描器功能。

  • 如果要傳送至電子郵件/資料夾目的地,本機器必須連接至LAN,並且正確設定“系統設定”。

  • 如果要傳送電子郵件文件,請在傳真功能功能表的初始設定,將[電子郵件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請在傳真功能功能表中的初始設定,將[資料夾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註

  • 黑白影像傳送的方式與標準傳真傳送相同。

  • 如果要傳送至資料夾目的地,必須先在通訊錄登記該資料夾的路徑。您無法在待機顯示手動輸入路徑。

  • 如果要將通訊錄登記的電子郵件位址做為電子郵件目的地,請為[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指定“使用電子郵件位址於”。

  • 在本手冊內,“IP位址”的意義涵蓋IPv4與IPv6兩種環境。請參閱有關您目前使用環境的相關指示。